为创建和谐安全文明校园,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对外来机动车的管理提出以下要求:
校门口严禁机动车辆停放。未经允许的外来机动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上级部门或兄弟单位因工作关系驾驶机动车到校,须由相应接待部门负责人提前一至两天向学院安全保卫处报备。
经学院允许进入的车辆,门卫必须按照相关制度对外来车辆及人员实行登记查验,并认真检查进出车辆及人员、物资的情况。严禁无牌无证的车辆进入校园。除特殊情况外,晚间9:00后不容许任何车辆进出校园。
经批准进入校门的车辆,均要小心驾驶,停放在指定的地点,杜绝与学生近距离接触。确需进入校园装卸货物的,均须按规定的时间、速度行驶,不准在非停车区随意停放和行驶。进入校园的车辆,行车、转弯、后车要注意学生的动向禁止超车、并行,禁止鸣笛,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校內机动车行驶的速度不得超过时速5km。
学院举办大型活动,有重要领导、重要来宾出席,外来机动车须由安全管理人员统一组织安排。
学院组织各类活动时,校外车辆由学院活动组织单位提前到安全保卫处对车牌号进行登记备案(详见附件1 外来车辆人员出入校园登记表(自行下载签字盖章)注:由组织单位统一办理,不接受个人办理),进入校园车辆要在指定区域停放,服从安保人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