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放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师生人身、财物和学院固定资产的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放假回家,尽量结伴而行;要乘坐正规出租车和营运车辆,禁止乘坐黑三轮、黑出租和非正规营运车辆。
二、注意保管好贵重物品和随身行李,避免被盗。
三、辅导员切实负起责任,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确保学生安全到家。
四、各单位对重点部位(实训室、实验室、机房)进行安全工作检查,确保重点部位安全无隐患。
五、离开办公室时,应锁好抽屉,关好门窗,关水关电。
六、各单位组织好假期值班工作,因脱岗或失职造成的事故要严肃处理。
安全保卫处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