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综合安全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6〕6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建设的通知》(教高〔2016〕355号),强化学院实验室安全意识,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查找堵塞实验室安全漏洞,营造良好的实验环境,确保实验室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现就进一步加强学院实验室安全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学院的基础、专业实验室,均属于本次检查的范围。
二、检查内容
1、责任机制落实情况:是否健全本校实验室安全监管体系,层层落实安全责任人;是否建立校级危险品安全管理的风险点清单并作为重点监管目标;是否建立安全运行长效工作机制。
2、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实验室是否有详细明确的安全规章、操作规范和安全管理记录等,是否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规范运行。其中,实验室危险品保管和使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请购、领用、使用、回收、销毁的全过程记录和控制制度。危险品的存放和使用是否符合规范,确保在整个使用周期中处于受控状态。对于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放射性物质,是否严格按照作业规范执行,包括但不限于:明显的警示标识;明确记录样本来源等;领、用、存、取登记交接记录;个人防护设施;专人运输与物品封存;严格履行主管单位审批手续等环节。
3、安全教育、操作规范培训情况:是否开展对实验室危险品保管人员和实验人员的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能、作业场所危险因素、安全意识等的定期培训。
4、废弃危险品和实验室处理情况:实验废弃物是否分类暂存,并通过社会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对于搬迁或废弃的实验室,是否彻底清查废弃实验室存在的危险物品,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及时处理,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在确认实验室不存在危险品之后,是否按照相关实验室废弃程序,选择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对废弃实验室进行拆迁施工。
5、应急预案建立情况:实验室是否设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否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三、实施方案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6年5月25日-5月26日)
各教学院部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人,明确检查内容。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6年5月26日-6月10日)
各教学院部要对本部门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上报相关处室,检查项目对照《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见附件)逐条进行。各教学院部完成自查工作后,将自查总结材料和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报送至安保处。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6月10日-6月20日)
教务处、安全保卫处、后勤保障处等相关部门成立验收小组,对照《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结合各院部的自查情况逐条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安全意识,充分认识高校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性。
(二)强化安全措施,着力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重点环节。
(三)健全体制机制,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四)加强督促检查,把实验室安全落小落细落实。
教务处、安全保卫处、后勤保障处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