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道路交通管理,规范校园机动车停放秩序,即日起学院保卫处将专门组织人员对于违规车辆进行整治,
重点治理车辆乱停、乱放等影响和妨碍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的行为。
一、校园禁止停放车辆范围
凡进入我校的机动车均必须严格遵守学院相关规定,服从校园交通人员管理和指挥,
机动车应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场或划设的停车位,校园内主干道和设置有禁停标志的道路上严禁停放车辆。
二、违规车辆管理措施
保卫处组织人员每天在校园内巡逻,对违规停放的机动车进行管控,拍照取证后记录存档并列入年终考核。
请院属各单位将通知内容传达到每一位师生员工,共同维护校园交通秩序。
安全保卫处
联系电话:3330110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