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更好地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学院举办2017年3.15消费者权益保障维权日活动,教育学生维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开展本次活动。
一、主办单位
安全保卫处
二、活动时间及方式
(一)活动时间:2017年3月15日
(二)活动方式:
1、安全保卫处制作宣传材料,营造3.15消费者权益保障维权日法制宣传活动氛围。
2、通过邮箱abc3330583@163.com下载PPT,利用每周班会学习PPT法治宣传内容。
3、制作一期“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为主体的板报(图片材料于2017年3月20日前发送邮箱abc3330583@163.com)。
4、采取形式多样的方法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3.15” 消费者权益保障维权日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好法制宣传日活动。
(二)突出主题,注重实效。紧紧围绕3.15消费者权益保障维权日活动,突出宣传重点,注重实际效果,要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好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安全保卫处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