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近日,消防安全监管司局级联席会议印发第63期火情通报,显示2016年全国各类学校共发生火灾1003起,亡1人,直接财产损失505.8万元。其中,各类学生宿舍共发生火灾415起,伤2人,直接财产损失175.4万元。目前正值新学期伊始,各地学生陆续返回校园。各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吸取火灾教训,切实把各项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查找管理漏洞,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师生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聚焦火灾风险防控
各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研判校园安全形势,坚持人防、物防、技防并重,切实加强火灾风险评估,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防火例会制度、消防活动日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安全隐患报告制度及消防安全检查制度,逐级分解管理目标任务,签订责任书,形成职责明确、风险可控的管理格局,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保证消防工作时时有人问、处处有人抓,努力从源头上防范火灾的发生。
二、强化部门联动,推动消防工作落实
2017年2月25日,江西省南昌市一四星级酒店发生火灾,共造成10人死亡,13人受伤,此起火灾发生在全国“两会”召开前期,引起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也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各级各类学校要吸取教训。各教育主管部门要结合辖区实际,积极联合属地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深入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及校园周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学校在建工程、学生宿舍、供电设施、锅炉和食堂、实验室、会议室、报告厅、阅览室等部位和人员集中场所的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的管理情况,用火、用电、用气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维护情况以及安全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等进行检查。开展“四个一”工作(即:开展一次消防设施检测、开展一次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开展一次逃生疏散演练),完善学校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切实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三、深化安全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根据学生群体和年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消防安全教育课程和活动,会同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有针对性地制定科学、合理的灭火疏散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消防疏散演练、生命通道体验、参观消防队等各种活动,积极引导、激励师生员工自觉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必备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提高师生及学生家庭消防安全意识、自救自护技能和抗御火灾应急处理能力,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覆盖整个社会”的教育效果。
四、抓好督导督办,拧紧消防责任链条
各教育主管部门要从提高学校内部消防安全防范能力着手,加强督导力度,把消防安全与日常教学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督促学校落实消防保卫责任制度,加强对学校安全保卫机构和群防群治组织的指导。协同公安消防部门建立定期会商、分片包干、联合整治、相互函告等火灾隐患督办整治机制,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进行通报、督办、函告、曝光,强化失职渎职问责,形成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合力,切实拧紧教育系统消防安全责任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