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和《河南省委宣传部等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为深入贯彻市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实施宪法的重要部署,现将学院“宪法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以这次宪法修正案为重点内容,在全校范围内集中一段时间,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更好地发挥宪法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大作用。
二、活动主题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三、时间安排
今年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月活动从2018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
四、工作安排(具体安排见附件)
(一)重点抓好学院领导干部和党员的宪法学习教育
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全面落实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推动领导干部和党员带头学习宪法、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增强领导干部和党员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组织开展青少年宪法学习教育
坚持宪法教育从娃娃抓起,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全员、全程、全方位开展青少年宪法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尊崇宪法、遵守宪法。
(三)组织开展教师员工宪法学习教育
开展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宣传,把学习宣传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 “宪法宣传月”的首要任务。
(四)利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宣传责任,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宪法学习宣传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作为纲领、旗帜和灵魂,牢牢把握宪法学习宣传的正确方向。
(二)落实普法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普法责任,在管理过程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
(三)注重宣传实效。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用生动的案事例、鲜活的语言宣讲宪法。注重新媒体新技术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中的运用,把宏大叙事和具象表达结合起来,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讲准、讲透、讲活,使文本上的宪法真正活起来、落下去。
(四)请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图片材料的收集工作,并将图片材料按照完成时间的要求报送至安全保卫处邓超办公系统邮箱内。
安全保卫处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