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提出申请:需要调取监控的个人或部门应向学院(安保处、教务处等)提出书面申请,自行下载监控调取申请表:
监控调取申请表.docx填写调取监控的原因和具体需求,学生由各辅导员签字,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2. 审核申请: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可能包括申请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与监控系统使用规定的符合性等。
3. 授权审批:如果申请符合规定,管理部门会进行授权审批,并指定相应的人员或部门负责协助调取监控。
4. 调取监控:获得授权的人员会前往监控设备所在的地点,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调取所需的监控录像或实时画面。
5. 记录与备份:在调取监控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如实记录调取的时间、地点、人员等信息,并可能对调取的监控内容进行备份,以备后续查看或分析。
6. 使用与保密:调取到的监控内容应仅用于申请所述的目的,不得随意传播或用于其他非法用途。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应严格保密。